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幕职州县官充任,掌以经术教授学生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清河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诸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
清朝对地方州县之吏目、县丞、典史等佐杂官之通称。以其有缉捕之责,故名。官名。清朝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,如典史,因为有缉捕责任,一般称其为捕厅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县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设于武宗至大二年(1309),掌阿速军士。置营于潮河川(古北口内)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设达鲁花赤一员,都指挥使三员,副都指挥使二员,佥事二员。下辖围宿把门千户
官名。西汉设置,属光禄勋。皇帝车驾的华盖本在车上,若因风而解下,由羽林郎奉持,称为奉盖羽林郎。
清朝“寄信”(“廷寄”)的一种形式。详见“廷寄”。
即“总兵官”。官名。明置,派将出征,设总兵官、副总兵官,挂印称将军,由公、侯、伯、都督担任。后来统兵镇守,遂成一方武官重职。清沿明制,在各省置总兵,掌一镇军政,统辖本标官兵,位在提督之下,分防等事,皆
官署名。北齐门下省六局之一,掌驾前奏引行事,制请修补,东耕则进耒耜,设殿中监四员,隋朝因避讳,改名“殿内局”。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门下省,掌驾前奏引行事,制请修补。东耕则进耒耜。设殿中监四人。隋改称殿内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。属尚宫局,员二人,从七品,为司言之佐。唐朝改正七品。协掌宣传启奏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 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
官名。吴山又称吴岳或岳山,在陕西省陇县西南。隋制于吴山置庙令,以供神祠洒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