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警察厅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八日公布的《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设于各省省会及商埠地方,承内务总长及省、道行政长官之命,管理警察行政事务。厅内分设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科,并就管辖区域内分为若干区,各设警察署。置厅长一人,其下有秘书、勤务督察长、科长、消防督察长,警察署长、科员、警察署员、译员、警察、医士、技士等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八日公布的《划一现行地方警察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设于各省省会及商埠地方,承内务总长及省、道行政长官之命,管理警察行政事务。厅内分设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科,并就管辖区域内分为若干区,各设警察署。置厅长一人,其下有秘书、勤务督察长、科长、消防督察长,警察署长、科员、警察署员、译员、警察、医士、技士等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,拟伏波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拟光烈将军等号,班阶略高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训方氏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,下设训方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训方氏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道仆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大驭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参见“道仆”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道仆上士十二人,掌理驾驭王的象路,以备王早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高湖传》: “(高睹儿)美容貌,膂力过人,尤善弓马。显祖时,羽林幢将。”
官名。政府组织采取委员制的,其领袖委员称主席。如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、省政府主席。
见“三省枢密院激赏库”。
蒙、元怯薛执事名。掌内府尚供衣服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贾儁自秘书中散任此。
吏名。金朝置,设于司、府等官署,掌呈覆纠正本案文书之事。地位较一般吏人优越。贞祐二年(1214),始给月俸。吏员名。即“孔目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辽置,为遥辇九帐大常衮司的长官。见“遥辇九帐大常衮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