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货调查委员会
工商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工商部为提倡国货,会同各部院会组织国货调查委员会。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六月二十九日公布的《国货调查委员会组织章程》规定,各部院会应各派定负责代表一至二人为本会委员,委员长以工商部部长充任。会内分设三股:总务股,掌会议纪录,会议接洽,整理议案,编制报告表册,以及不属于其他各股事项;调查股,掌国货产销,税捐减免,运输疏通,以及物价调节事项;奖劝股,掌关于制造国货奖劝,假冒国货惩戒、购用国货宣传,以及推销国货保护事项。关于调查,奖劝两股事项,有属各部院会主管者,得请各部院会办理之。各股设主任委员一人,委员若干人,由委员长就各部院会所派代表分别派任。遇事务上的必要并得向工商部各处司调员助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