团练守捉使
使职名。唐肃宗至德、乾元(756—760)中改防御使置,主兵事而无旌节,有副使一人,判官二人,代宗永泰(765—766)以后有加置参谋者。
使职名。唐肃宗至德、乾元(756—760)中改防御使置,主兵事而无旌节,有副使一人,判官二人,代宗永泰(765—766)以后有加置参谋者。
官署名。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,掌管工艺、制造、铁路、行轮、邮电及开矿诸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改为工务司,所辖铁路、邮电诸务移交邮传部。官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司农寺钩盾署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掌讶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八安将军之一,只授予在朝中任职的官员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一班,为重号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改定官制后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秩
官名。宋初置,属东班诸司使。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,分为东、西八作使。通常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为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
学校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(1289)始置,教授亦思替非文字,即波斯文字,寻罢。见“回回国子监”。
官名。宋置,《宋史·河渠志》载:“开宝五年(公元972年)诏“自今开封等十七州、府各置河堤判官一员,即以本州通判充。如通判阙员,即以本州官充。咸丰五年(公元1002年)诏缘河官吏虽秩满,须水后受代”。
殷朝军队编制名。由商王统率的军队称“王旅”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五八二三片: “十,王旅。”
清朝给予报捐官生者之凭证。捐事由户部捐纳房主办,收捐或由外省,或由部库,咸丰(1851—1861)以后由京铜局。凡报捐之官生,由户部发给执照,以为凭据。
即“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