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长
官名。清末新设陆军部、海军部等所属各司之长官。主管各司事。
官名。民国以来,中央行政各部,皆分司办公,一司的长官称司长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陆军部、海军部等所属各司之长官。主管各司事。
官名。民国以来,中央行政各部,皆分司办公,一司的长官称司长。
标志官员身分的用具。官员上朝皆执笏,有事则书之,故常簪笔。魏晋南北朝时,三台五省二品文官簪白笔,王、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卿、尹及武官不簪,加内侍者乃簪。尚书令、仆射、尚书手板头复有白笔,以紫皮裹之,称
官员惩罚方式之一。汉制,凡诏丞相诣廷尉诏狱,不论有罪与否,受诏后即须自裁。有时皇帝虽不明令处死,只遣尚书令赐酒十石,牛一头,受赐的丞相便须自杀。其后历代凡大臣有罪,为顾全其体面,往往赐死,令其自杀。如
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子弟。
官名。见“司刑寺”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设,为东宫安置文学侍臣之所。参见《梁书·殷芸传》。
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,又称稽查科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。见“内阁修书各馆”。
参见“督办政务处”。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二年,改组内阁,设会议政务处,以各部尚书为内阁政务大臣,下设总办、副总办等官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内阁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掌管医疗事务之机构。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改太医院设,二十二年复旧称。详“太医院”。
官制用语。北宋太宗淳化二年(991)置审刑院,凡具狱案牍先由大理寺断谳,然后关报审刑院,知审刑院与本院详议官根据案情写成文章,上奏皇帝。审刑院这种职能,称为详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