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竹副监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司竹监次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。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司竹监次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。
监狱官名。见“新监狱”。
参见“内三院”。官署名。清入关前置,为“内三院”之一,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。参见“内三院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乡试、礼部试、殿试皆名列第一,称三元。即解元、会元、状元。但能连中三元者极少,如明朝仅商辂一人。宋代称连中解元省元与状元者为三元;明清时称连中解元、会元、状元者为三元。科举时代三元之人数
① 官署名。隋朝行台省下置,有监一员、副监一员、丞四员。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下亦置,监一员、丞四员,掌舟车及营造杂作之事。唐朝将作监下亦置,有监一员、副监 (或称少监) 一员、丞一员,掌采伐木材;
州分职吏名。北魏置于诸州,见“州市令”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左候卫为左金吾卫而置,一员,正三品,德宗贞元二年(786)置上将军前为左金吾卫长官,掌宫中、京城巡警,烽候、道路、水草之宜;凡翊府之翊卫及外府佽飞番上,皆属之。宋朝置为
官名。即太子右卫率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,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名右卫率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稍迁指同班诸官中略有阶级间的迁陟,汉代以来常散见于史书列传之中。至晋代李重议官, 主张“大并群臣等级, 使同班者不得复稍迁(见《晋书·李重传》)。然后世仍有稍迁之制,如《明史》卷二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理粮务之事。前藏设二人,为五品官。后藏设一人,为四品虚衔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明元帝即位后,因王洛儿有随侍并帮助其即位之功,拜洛儿散骑常侍,并加此职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皆未载。见《魏书·王洛儿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