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列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吏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吏部。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吏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吏部。
官名。清置,为衍圣公官属。秩正八品,员额二人,以孔子后裔承袭,掌奉尼山、洙泗二书院。
汉朝皇帝听朝时专用的座位。《汉书·梅福传》: “当户牗之法坐,尽平生之愚虑。”颜师古注: “法坐,正坐也,听朝之处,犹言法官、法驾也。”
见“皇城司”。
官学名。西夏置,用汉族语文进行教学。西夏统治者鉴于固有文化远较汉族落后,对汉族文化采取积极吸取的政策。贞观元年(公元1101年),御史中丞薛元礼上书请求尊行儒教,崇尚诗书,重视汉学。崇宗采纳其议,命于
①指“金印紫绶”。②“金紫光禄大夫”省称。(1) 金印紫绶的省称。汉制,相国、丞相、均金印紫绶。魏晋以后,左右光禄大夫、光禄大夫,皆银章青绶。其声望高者,诏加金章紫绶,称之为金紫光禄大夫。(2) 金鱼
官署名。隋、唐内侍省所领官署,隋朝置令二人、丞三人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废。唐朝复置,有令二员、丞二员,掌中宫车乘出入导引; 另置驾士百四十员,掌习御车舆、杂畜; 典事八员,掌检校车乘等。官署名。
官名统称。宋朝左右散骑常侍、给事中、中书舍人、左右谏议大夫等门下、中书两省五品以上官统称。参见“两省”。
官名。明初以凤阳为中都,置中都留守司,设左副留守一人,佐正留守统凤阳、长淮等八卫,防护皇陵。后改副留守只设一人,不分左、右,定正三品。
官署名。设千元仁宗皇庆二年(1313),隶宣徽院,秩从五品。置官、职掌同于“大都尚饮局”。
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四卫营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