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
① 官名。商朝置。原指驻守在边疆的武官,后成为侍王左右的史官。西周史官分太史和内史两个系统。内史系统包括内史、作册内史、作命内史、尹氏、内史尹氏等职名。春秋又有南史、左史、外史等职名。战国增置御史、柱下史。职掌记录国君的言行举止,草拟朝廷文书诏令,保管国家图书典籍法典,册封诸侯臣子时代宣诰命,掌握贵族的宗谱世系,著述史籍,备顾问咨询等。② 官府佐吏统称。主文书。《周礼》六官皆置。汉朝三公府及郡县属吏亦置。名目不一。郡府属吏曰卒吏,县丞、尉属吏曰丞史、尉史,县令属吏曰令史。三公府属吏曰长史,署诸曹事; 又有令史,位在诸曹掾、史之下,犹小吏之职。小史为地位最低之属吏。晋朝沿置,为郡县诸曹属吏,如功曹史、兵曹史等,与掾同置,则位低于掾。诸乡所置,为低级属吏。尚书、中书、秘书、著作等所属令史也称史。隋唐中央诸寺监、诸卫、东宫诸寺、诸王府、公主邑司及地方府州县镇戍关津皆置,盖为掌文书之低级事务员,一般以六品以下及白丁充之。
官名。1、驻守边疆的武官。商置。卜辞说:“在北史其获羌。”见《殷虚文字乙编》6400。
2、在王左右的史官,掌祭祀和记事等。或称“作册”,西周时有太史,东周时有外史、左史、南史等,《礼记·王藻》:“动则左史书之,言则右史书之。”
3、为太宰副贰,助太宰执国法国令,如《周礼·春官》之属的内史。
4、女史,掌治内之贰,为内宰副贰。
5、汉朝府吏称史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·太尉》:“掾史属二十四人。”“西曹主府史署用。”吏称史,正曰掾,副曰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