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明元帝泰常七年(422)置。太子拓跋焘监国,以重臣崔浩等出任。坐西厢东面,与左辅同掌百僚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中书令置,钦宗靖康元年(1126)复旧名。明末李自成农民军政府亦置,崇祯
官署名。明朝刑部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福建、云南、贵州十三清吏司的总称。各掌其分省刑名,量其繁简,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司各设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
官名。见“饭上人”。
即副职,正官的佐属,犹今之“第二把”,掌佐正职官员行职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明帝纪》:“进同谋略,退为副佐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时罢。北齐时属左、右卫府,为侍卫朱华阁以外的禁卫武官。员一人,四品上。武官名。(1)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
官名。北魏初置。《魏书·奚牧传》:“太祖录先帝旧臣,又以牧告(刘)显之功,拜为治民长。”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礼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诵训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晓四方习俗,博通古事,识记掌故,以备王的咨询。北周地官府保氏下大夫所属有诵训中士,正二命;诵训下士,正一命。掌同《周礼》中的诵训。
官名。又称“中军司马”。春秋时晋国置。晋国上、中、下三军皆设司马。元司马为中军的军法执行官。大夫爵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 “(晋悼公)知魏绛之勇而不乱也,使为元司马。”韦昭注: “元司马,中军司马。”参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本院额定饭银出纳及其他经费开支之事。设司员满、蒙各一人,贴写书吏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