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都纲
僧官名。元置,见“都纲”。
僧官名。元置,见“都纲”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见《隶续》一九《尉氏令郑季宣碑阴》,其地位低于记室史,参见“县记室掾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中书令属官。位在黄门郎下。章奏经黄门郎署名后,由此职进呈给皇帝,并为皇帝读奏章。经皇帝同意后,代皇帝批阅意见。位虽不高而权任甚重。亦省称为中书郎。西晋改为中书侍郎。一说魏末已称中书侍
官名。南齐置平准令丞,梁改设平水署,为少府卿所属机构,主织物染色之事。设令及丞为正副主管。陈沿置。参见“平准令丞”。
即“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”。
乡、镇公职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于乡、镇公所,掌理民政事项。下设干事。
官署名。全称“管理三旗银两庄头处”。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。又名“钱粮衙门”。雍正元年 (1723) 设,初名“管理三旗纳银庄”,后改称“三旗庄头处”。掌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。所属庄
官名。即右领军卫大将军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右领军卫大将军。
官名。见“司属寺”。
见“汴河堤岸司”。
宋代称百官上朝时的班位次序为合班。亦称“杂压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