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尉司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皇后宫事务。设中卫尉(从三品)、副尉(从四品)为长贰,左常侍(从五品)掌周护导从仪仗之事; 右常侍(从五品)。保卫三十人,奉引八十人,伞子四人,执旗二人。
宫署名。金代设置,掌金代后宫事务。以中卫尉为长官,掌总中宫事务,秩从二品;副尉,从四品。其下有左右常侍,从五品,掌周护导从仪仗之事;其他常侍官有护卫三十人,奉引八十人,伞子四人,执旗二人。所属有给事、掖庭两局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皇后宫事务。设中卫尉(从三品)、副尉(从四品)为长贰,左常侍(从五品)掌周护导从仪仗之事; 右常侍(从五品)。保卫三十人,奉引八十人,伞子四人,执旗二人。
宫署名。金代设置,掌金代后宫事务。以中卫尉为长官,掌总中宫事务,秩从二品;副尉,从四品。其下有左右常侍,从五品,掌周护导从仪仗之事;其他常侍官有护卫三十人,奉引八十人,伞子四人,执旗二人。所属有给事、掖庭两局。
官名。东汉灵帝中平五年 (188)置,典掌禁军,为“西园八校尉”之一,以曹操为之。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,曹操授丁斐此职,总摄内外。官名,东汉置,为西园八校尉之一,曹操曾任此官,皆掌领屯卫兵
参见“廪牺令”。官署名,金朝置,掌荐牺牲及养饲等事。其官有令、丞,有太庙令、丞兼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、吴、邾等国置。楚国或称“大阍”。守门小吏。《左传·昭公五年》:“(楚子曰)若吾以韩起为阍, 以羊舌为司宫, 足以辱晋, 吾亦得志矣。”《襄公二十九年》吴
官名。清代的厅原为知府的佐贰官同知、通判的办事处所。清制多分派同知或通判专管某一地区,因此逐渐与辅佐知府的同知、通判区别开来。后来在新设治的地区,不便设县或府,乃设厅,由同知或通判为长官,于是厅就成为
官名。金置,为三司所属事务官。员额二人,秩正八品。
宋朝的勋级分十二等:上柱国、柱国、上护军、护军、上轻车都尉、轻车都尉、上骑都尉、骑都尉、骁骑尉、飞骑尉、云骑尉、武骑尉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》。
官署名。明、清户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。明天启五年 (1625) 设,由督理钱法侍郎领其事。掌司宝泉局鼓铸事宜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置,由满、汉右侍郎兼管。下设满、汉主事各一人,由户部司员中派、
官署合称。即宋朝修合药所与出卖药所。徽宗初于京城置二修合药所、五出卖药所。政和四年(1114),改修合药所为医药和剂局,出卖药所为医药惠民局。参见“熟药所”。
官名。南宋宁宗嘉定七年(1214),改宗学教授置,正八品。十年,令序位在太常博士之下。掌教授宗学生。
官名。明置,为良牧署正副主官。见“良牧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