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院王
西夏诸王位之一。在师位、中书位、枢密位之上。
西夏诸王位之一。在师位、中书位、枢密位之上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太仆,为考工令副职。员一人,秩六百石。助令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属,及主织绶诸杂工。官名,东汉置,属太仆,秩六百石,为令之副,掌佐令作兵器弓弩、刀铠之类,并掌织绶杂工,员吏一百零九人。见《
女官名。金设此官,正九品,掌汤沐巾栉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内命妇品》注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典壅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三年(658) 始置,为正三品上武散官,专授归唐将领,隶于诸卫。宋朝置为武散官,初正三品,神宗元丰五年(1082)罢为武散官,唯蕃兵蕃官仍授。宋朝武散官称号,为正三品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
官名。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、右理事官各一人,康熙三十八年(公元1699年)裁撤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420)于各王府置,掌文书处理。九年罢。
宦官的贱称,也写作“竖宦”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赞》:“萧望之历位将相,籍师傅之恩,可谓亲昵无间。及至谋泄隙开,谗邪构之,卒为便嬖宦竖所图,哀哉。”战国时赵国置,见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。
魏晋南北朝诸曹尚书办公之署。因设在宫禁中,亦称“尚书下省”。《宋书·二凶传》: “移江夏王义恭住尚书下舍。”《梁书·到洽传》: “旧制,(御史) 中丞不得入尚书下舍,洽兄溉为左民尚书,洽引服亲不应有碍
官名,掌地方驻军,主治安,防侵略。详“都尉”条。《后汉书·显宗孝明帝纪》:“十二年春正月,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属,于是置永昌郡,罢益州西部都尉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虞衡司所属之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,设满洲员外郎一人,汉主事一人。掌收发大小枪炮铅子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陆军部。清代工部虞衡清吏司所属机构。掌收发枪炮铅子。设满员外郎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