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各部
明朝永乐时,南京官署均移迁北京,仅留礼、刑、工三部各一侍郎。仁宗以后,又补设各官,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各置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;都察院,设右都御史、右副都御史等官;通政司,设通政使、右通政等;大理寺,设卿、右丞等;翰林院设学士、孔目等;国子监,设祭酒、司业。其余各官署,官员也类似北京。只是南京各官,有些是在北京被排挤任南京官的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》。
明朝永乐时,南京官署均移迁北京,仅留礼、刑、工三部各一侍郎。仁宗以后,又补设各官,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各置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;都察院,设右都御史、右副都御史等官;通政司,设通政使、右通政等;大理寺,设卿、右丞等;翰林院设学士、孔目等;国子监,设祭酒、司业。其余各官署,官员也类似北京。只是南京各官,有些是在北京被排挤任南京官的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》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铸印与制金银器饰。
宋朝无品武阶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五年(1135),改效用兵甲头置。位在守阙进义副尉下、同进勇副尉上。
指担任三公或开府仪同三司之职。因汉朝丞相及以后的三公官署厅门不用朱色而涂黄色,以与皇宫区别,故以黄阁作为三公代称。黄阁是三公的代称。开黄阁指任三公或仪同三司(三公)的官。汉朝丞相或三公的官署之门为黄色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广东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。后增至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三年(1267),掌修造都城内外仓库,隶工部。秩从五品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二员。官署名。元至元三年(公元1266年)置,秩从五品,属工部。掌修缮都城内外仓库等事。设提举、同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左龙署。置都尉。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左右署。掌养马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太仆寺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咸平四年(1001)始置于西川,后沿边及内地亦置,为地方军事机构。领一州、一路或数路兵马,总其屯戍、营防、守御之政令。设兵马钤辖,以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官充任,其官高资深者称都钤辖。多以知
官署名。清末内阁所属机构。详“内阁承宣厅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令、丞。掌劝课农桑,隶司农寺。又辖山阳、平头、督亢三部丞。隋初沿置,设令二员(正八品)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刑部改法部,设承政、参议二厅,始置。每厅二人。掌襄理厅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