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卫
明朝于南京设四十九卫,负责南京防务。其中三十二卫分隶南京五军都督府,十七卫为亲军卫。俱听南京中军都督府节制,领所共一百一十八。各卫设指挥使、指挥同知、指挥佥事等,与北京卫同。但永乐十八年(1420)后,南京诸卫多调防北京,故南京实有兵力不多。
明朝于南京设四十九卫,负责南京防务。其中三十二卫分隶南京五军都督府,十七卫为亲军卫。俱听南京中军都督府节制,领所共一百一十八。各卫设指挥使、指挥同知、指挥佥事等,与北京卫同。但永乐十八年(1420)后,南京诸卫多调防北京,故南京实有兵力不多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外膳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东晋、南北朝军事编制队的主将。下设队副,上属军主。所指挥的兵力无定员,自数十人至数百人不等。南朝多以杂号将军领之。北魏为比视官,犯谴原不得当刑,孝明帝时依中正之例可当刑。担任仪卫等任务时可有较高
官署名。晋朝司徒府僚属增设左西曹后,改原西曹为右西曹。南朝沿置。参见“西曹”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总核参议厅事务,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。
官名。清末设置,为责任内阁的佐官,员额一人,协助总理大臣与协理大臣综理阁务,监督指挥内阁各厅局工作。参见“责任内阁”。
见“印务章京”。官名,清置,清代驻伊犁等处将军的属官有印房章京,掌管内部文书事物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印房章京》。
两晋南朝尚书省长官总办公署。亦称“尚书上省”、“尚书都省”。《宋书·百官上》: “晋西朝八坐丞郎,朝哺诣都坐朝,江左唯旦朝而已。八座丞郎初拜,并集都坐。”
官名。渤海国官,置一人,居左右平章事下,比唐朝尚书仆射。
参见“农工商部左参议”。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。掌保存并购置军装与器具,修理机械等事。设巡官一人,巡长一人,巡警四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