卑府
清朝官场用语。为知府谒见督、抚、布、按时的自称。
清朝官场用语。为知府谒见督、抚、布、按时的自称。
即“虞曹郎”。
①翰林院别称。②翰林俗称。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上。官名。北魏置,九品上,其职不详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官名。金代设有此官,负责守官署。参看“勃极烈”条。
官名。贼曹长官省称。汉朝郡县置,因与长官关系亲近,故冠以“门下”,为门下五吏之一。掌盗贼警卫事。东汉末将军府亦有置者。晋朝成为专称,为诸郡属官。官名,汉置,汉朝自公卿到县皆置,为贼曹长官,门下之职,掌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39)定为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导官令副职。东汉改属大司农。三国魏、两晋及南北朝皆沿置。北齐为司农寺导官署次官。唐亦置,员四人,正九品上。宋初仅存空名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名,为导官令之副
官名。西晋、北魏与北主客郎互称,为尚书省北主客曹长官。参见“北主客郎”。
即解印、辞官。龟,指印上的龟纽,即印。解龟,喻辞官。
汉朝诸侯王国官吏。西汉自武帝后颁行左官律,称王国官吏为左官,对其在朝廷任职有种种限制。王国的官吏。汉朝皇子封王,其封地称国,其官员称王国吏,又称左吏。汉武帝后颁行左官律,对其在朝为官有许多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