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大臣
官名。清朝派往新疆、外蒙古、青海、西藏地区的驻扎大臣,综理边疆事务,权任甚重。除西藏、青海大臣外,新疆、外蒙古办事大臣辅佐驻防将军或都统,办理军务,并兼理粮饷以及通商会盟等事务,由特旨简派。
清朝在西部边远地区特设的一种官员。在新疆天山南路设有办事大臣,掌管该地区的军事和行政;驻叶尔羌、和阗等地。在青海西宁和西藏也设有办事大臣,其职权略同于驻新疆的办事大臣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各处驻扎大臣》。
官名。清朝派往新疆、外蒙古、青海、西藏地区的驻扎大臣,综理边疆事务,权任甚重。除西藏、青海大臣外,新疆、外蒙古办事大臣辅佐驻防将军或都统,办理军务,并兼理粮饷以及通商会盟等事务,由特旨简派。
清朝在西部边远地区特设的一种官员。在新疆天山南路设有办事大臣,掌管该地区的军事和行政;驻叶尔羌、和阗等地。在青海西宁和西藏也设有办事大臣,其职权略同于驻新疆的办事大臣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各处驻扎大臣》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所掌不详。
官名,汉置。汉朝三公府将军府等皆置,为曹长官,史属为副长官,掌曹务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:“掾史属二十四人。本注曰:《汉旧注》东西曹掾比四百石,余掾比三百石,属比二百石。”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上》:
官名。北宋徽宗大观元年(1107)改国子监学正置,正九品。宣和三年(1121),改为太学正。
官置名。清末新设的外务部、民政部、度支部、邮传部、陆军部等下属机构。详见各该部参议厅条。(1)清末各部通设机关。审议本部法令及审议各司重要事务,设左右参议各一人,正四品,参事四人。(2)北洋政府时期步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(742-756)以后,节度使、观察使及设团练使、防御使之州皆置,为幕职,由诸使自行辟举。后唐明宗天成三年(928)设刺史之州改防御判官而置,不得兼录事参军。宋朝置于各军事州,助理行政
① 官署名。亦作上方。秦、汉皆置,隶少府。设令、丞,掌使役工徒,制造新奇贵重手工艺品及精美的宫廷器用、刀剑等兵器,专供御用,所制兵器,为上好精品。西汉文帝时周亚夫买尚方甲楯为葬器,被召诣廷尉问罪。普通
参见“车部郎”。
武职土官名。清制,青海地区置二十六人:设于黄河、大江、雅砻江、澜沧江、怒江各地;西藏置五十二人:分布在喀喇乌苏河南岸各地。
命妇封号名。宋朝置,以封婕妤祖母、母,签书枢密院事曾祖母、祖母、母,三司使祖母、母,散骑常侍、太子宾客、御史中丞、尚书左右丞、侍郎、给事中、谏议大夫、中书舍人、卿、监等及团练使以上武臣之母。徽宗政和二
官名。西晋置。与中、右典牧都尉同属太仆,掌管马、牛的牧养,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