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 唐朝指御史台三院御史之为首者,分别主持三院院务,遂以其为御史之别称。见赵璘《因话录》卷五。②唐朝拾遗之别称。见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。③唐朝翰林学士院之翰林学士承旨。《新唐书》卷一三
官名。北周置,为散官。二命。散官名。北周置, 秩二命。
官名。地方行政机构府之长官。宋朝始置,称“知某府事”,简称“知府”。掌教化百姓,劝课农桑,旌别孝悌,奉行法令条制,宣读赦书,举行祀典,考察属官,赈济灾伤,安集流亡,以及赋役、钱谷、狱讼等事。视本府地望
杂任职名。见“药园师”。
官名。又作“葴尹”。春秋时楚国置。主诤谏。《左传·宣公四年》: “(令尹子文)其孙箴尹克黄使于齐”。杜预注: “箴尹,官名。”《吕氏春秋·勿躬》高诱注: “楚有箴尹之官,谏臣也。”官名。春秋时楚国有此
官名。春秋置。车官之长,掌公车政令、器物。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 “车马有所,宾从有代,巾车脂辖。”杜预注: “巾车,主车之官。”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遂命量人,巾车张三侯。”郑玄注: “巾车,于天子
宰相的别称。因其辅佐皇帝,居大臣首位,故称元辅。汉蔡邕《蔡中郎集四·太傅祠前铭》:“七受八命,作此元辅。”
元朝官署名。简称河南江北行省、河南行省、河南省。秩从一品,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八年(1291),省治汴梁(今河南开封),辖十二路、七府、一州军民政务。辖境包括今河南省及湖北、安徽、江苏三省江北地区。置丞相
官名,金朝置。从六品,掌造内外局分印合、伞浮图金银等尚辇仪鸾局车具、亭帐之物,和三国生日等礼及织染文服两署金钱。其佐官有丞,从七品;直长,正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金置,属卫尉司。员额四人,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