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置解盐使
官名。简称解盐使。北宋仁宗庆历八年(1048)始置,以陕西提点刑狱兼任,掌陕西解州(治今山西运城西南) 池盐生产、销售事宜。其官署为制置解盐司。
官名。宋置,简称解盐使。掌陕西解州池盐生产、销售事宜。咸平六年(公元1003年)以梁鼎任陕西制置使,掌管盐政,旋罢。后以解州知州勾当盐池事。绍圣元年(公元1094年)因陕西路转运司的奏请,罢制置解盐司专官,此后常由陕西运副使与陕西提点刑狱公事兼任此职。其官署称制置解盐司或提举制置解盐司。
官名。简称解盐使。北宋仁宗庆历八年(1048)始置,以陕西提点刑狱兼任,掌陕西解州(治今山西运城西南) 池盐生产、销售事宜。其官署为制置解盐司。
官名。宋置,简称解盐使。掌陕西解州池盐生产、销售事宜。咸平六年(公元1003年)以梁鼎任陕西制置使,掌管盐政,旋罢。后以解州知州勾当盐池事。绍圣元年(公元1094年)因陕西路转运司的奏请,罢制置解盐司专官,此后常由陕西运副使与陕西提点刑狱公事兼任此职。其官署称制置解盐司或提举制置解盐司。
应征出仕。《尚书·虞书·舜典》: “舜三十征庸”。孔安国传:“言其始见试用。”
官名。西汉员八人,协助上林令管理上林苑。东汉以来改置上林苑丞。南朝梁复旧名,员一人,流外三品蕴位。唐朝员四人,从八品下,为司农寺上林署次官。宋朝省,金朝复置,世宗大定七年(1167)增为二员,从七品。
皇后的官属称私官,因其掌管皇后宫中私事。《汉书·张延寿传》:“放取皇后弟平恩侯许嘉女,上为放供张,赐甲第,充以乘舆服饰,号为天子取妇,皇后嫁女。大官私官并供其第。”注:“服虔曰:私官,皇后之官也。”
官名。西汉属大鸿胪,新莽时改隶典乐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东汉省。掌翻译官,主翻译。有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典客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大鸿胪》。《汉书·儒林传·周堪》:“堪译官令,论于石渠,经为
官名。清末各省分路巡防队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令各省旧军改为巡防队,亦称巡防营。三十三年定制,分前、后、中、左、右五路驻防,每路设统领官一人。由勇营、绿营资深而年富力强之军官中调充。掌该路各
官名。即尚书省六部长官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为司列、司元、司礼、司戎、司刑、司平,六部尚书改称太常伯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尚书。参见“尚书”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,属外交部,置司长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等员。北洋政府沿置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地土国界交涉;二、禁令裁判、狱讼交犯;三、公约、保和会、红十字会;四、
官名,汉置。侍中,俸比二千石,掌侍天子左右,赞导众事,顾问应对,法驾出,多识者一人参乘,余皆骑马在乘舆车后。西汉侍中分左右曹,平尚书奏事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邳彤传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中曹操、孙权皆置。统诸军。三国蜀、吴亦置。官名,东汉末献帝时曹操、孙权都置,统各军。三国时蜀也置。
即“内侍高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