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政院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,由大都南阳真定等处屯田孛兰奚总管府改立,掌管农桑、水利等务,置官六员。二十年,改为务农司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,由大都南阳真定等处屯田孛兰奚总管府改立,掌管农桑、水利等务,置官六员。二十年,改为务农司。
官名,元置,属宣课提举司,秩从七品,掌该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八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西汉大司农与水衡都尉的属官都有均输令及丞,统一征收、买卖和运输货物,以调剂各地供应。大司农主管全国的物资货币,水衡都尉主管京畿的税收货币,所以都设均输令及丞,不过大司农属下的均输令丞,主管全国均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①唐朝左、右神策军各置一员,位勾覆官下、支计官上。②宋朝四方馆、三馆、金吾街仗司属吏,任满十年许出官。流外官名。宋置于集贤院、昭文馆、史馆及四方馆,掌表奏之事。
官名。即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。
即“删定郎”。
古丧礼规定,因父母死亡,服丧三年,期满除服,称服阕。清朝之官员为父母,或祖父母居丧,丁忧二十七个月,服满释服起复原官,也称服阕。
官名。即谏议大夫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 复名谏议大夫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左右谏议大夫为左右正谏大夫,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
见“印经提举司”。
“吏部都令史”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