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长
官名。民国时合二师以上为军,军设军长一人,统辖全军。
军事指挥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军制,以师为战略单位,军只作为战时指挥单位,平时不设军这一级。军设军长一人,为中将级;副军长一人,为中将或少将级;参谋长一人,少将级。司令部分设参谋、副官、军需、军医四处,处长为上校级。所辖有特务、炮兵、工兵、通信、辎重各一营,陆军师二至三师。
官名。民国时合二师以上为军,军设军长一人,统辖全军。
军事指挥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军制,以师为战略单位,军只作为战时指挥单位,平时不设军这一级。军设军长一人,为中将级;副军长一人,为中将或少将级;参谋长一人,少将级。司令部分设参谋、副官、军需、军医四处,处长为上校级。所辖有特务、炮兵、工兵、通信、辎重各一营,陆军师二至三师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由太子备身正,副都督统领,侍卫东宫。九品。
官号。唐高宗永淳元年 (682) 始为外司四品以下知政事者加号,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、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名称,为宰相职衔。宋朝为中书门下平章事、平章军国重事、平章军国事等官省称。辽朝中书省置,又有同中书门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朝审录囚,复核大理院各裁判厅、局并直隶察哈尔左翼、两广、云、贵刑事民事各案件。置郎中四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掌朝审录囚、
爵名,汉武帝封丞相为富民侯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武帝末年,悔征伐之事,乃封丞相为富民侯。下诏曰:方今之务,在于力农。”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尚辇局置为次官,四员,正七品。唐朝殿中省尚辇局沿置,三员,正七品下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殿前都点检司尚辇局置,正八品,不限资考,世宗大定十九年(1179)除年
杂号将军名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宗室四王三侯列传》:“更始君臣闻而心忌之,以稷为抗威将军,稷不肯拜。”
官名。西周置。为师旅中掌管土地事务的长官。《曶壶铭》: “王乎(呼)尹氏册命曶,曰‘更乃祖考作冢司土于成周于八师。’”参见于省吾《略论西周金文中的‘六’和‘八自’及其屯
官名。汉朝郡县所属职吏,主盗贼事,亦称门下督盗贼。东汉末年丞相府、将军府亦置。三国因之。晋朝骠骑以下及大将军不开府者置之,员一人。北朝北魏州府及北齐清都郡亦置。官名,为“门下督盗贼”的省称,汉代官府皆
清朝封爵制度之一。指应袭子侄兄弟数人分袭父兄之爵。清制,凡原系数人合并之爵,准予分袭。原属一人之爵合并者,不准分袭。
见“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