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翻书房
官署名。清朝军机处所属之机构。又称“翻书房”。约设立于乾隆(1736—1795)初年。掌谕旨、御论、讲章、御制诗文、册祝文字及起居注等档册书籍的满、汉文翻译,负责拟定满文音义标准,审定满语词汇等事。设管理大臣,无定员,由满军机大臣兼充; 提调官、协办提调官各二人,收掌官、掌档官各四人,于本房行走官内派委,负责文移、收档诸事; 另设翻译四十人。本房行走官由翰林院编、检(共二人)、内阁中书、部院司员、笔帖式等兼任,无定额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隶翰林院。
清代军机处直辖机构。掌谕旨、书、清文汉文的互译之事。其设置年月无考。按清制,满汉文字互译事务,初期由内阁与翰林院分任。《皇朝词林典故》卷二十三记乾隆二十三年(公元1758年)翰林院掌院学士介福奏准“翻译清文,由满学士译就草底,交翻书房改正。”这是有关翻书房的最早记载,估计其设立在军机处成立以后或乾隆初年。翻书房成立后,各衙门由内阁抄出的谕旨须译汉文或翻满文的,均送翻书房翻译。其他如起居注,“经筵”时皇帝的御论、讲官的讲章,册文、敕文、祝文、祭文、碑、皇帝写的诗文等,均由翻书房译成满文。此外,还负责拟定清文音义的标准,增添清语的词汇等工作。内翻书房设管理大臣为主官,其下设提调官二人,协办提调官二人,收掌官四人,掌档官四人,由管理大臣在翻书房行走官内派委。派到内翻书房行走的官都是通翻译的,包括翰林院官二人(为汉编修、检讨),其余为内阁中书、各部院司员、笔帖式等,无固定员额。此外另有翻译官四十人,掌翻译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