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督造钱币。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官署合称。即明朝内府宦官衙门中之兵仗局、银作局、浣衣局、巾帽局、针工局、内织染局、酒醋面局、司苑局。分掌宫廷所需兵器、仪仗、金银器及各种日常生活用品的生产工作。各设掌印太监一员及管理、佥书、监工等多员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三十七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二十五人。掌审查法典事项。
官 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清商音乐 (南北朝时期民间音乐) 及乐队、歌舞演员。隶太常寺太乐署。隋改置“清商署”。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清商乐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》。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紫极殿设二十人,光兴殿设十人。位比官人。
官名。明清礼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 (1399—1402)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设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即“太子少傅”。见“宫衔”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承政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掌承政司事。
官名。五代置。宋初用为武臣阶官,不领本职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 改从七品。 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武显郎。
见“统制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