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头条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内城巡警总厅

内城巡警总厅
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辖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改京师内城工巡总局设。初隶巡警部,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专理京师内城警务、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。置厅丞一员,从三品。辖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处及事务、巡查、守卫、军装、刑事巡查五所,左、中、右三分厅,官医院,警备队,侦缉队。

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九月巡警部成立,将原设的内城工巡总局,改为内城巡警总厅,隶属于巡警部。总厅总理内城一切警务,为管理京师内城司法、内务、公安的机关。原设的内城工巡总局各分局则改为本厅的各分厅。内城巡警总厅设厅丞一人为长官,内部组织分为三处、五所。总务、警务、卫生三处,每处设参事为主官,处下分股办事;事务、巡查、守卫、军装、刑事巡查五所,设巡官、巡长、巡警。直辖机构有内城中、内城东、内城南、内城西、内城北五个分厅分辖内城二十六警区;又有内城官医院。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改巡警部为民政部,内城巡警总厅隶民政部,增设司法处,改警务处为行政处,改参事为佥事,处下改股为科,并内城五分厅为中、左、右三分厅。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升为正三品衙门。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将内城二十六区减为十三区。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分厅裁撤,十三区直辖于总厅。又增设戒烟局、警备队、侦缉队。归总厅直辖。辛亥革命后沿设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与外城巡警总厅合并,改为京师警察厅。参见“外城巡警总厅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上京盐铁使

    官名。见“上京盐铁司”。

  • 殿下

    汉朝对太子和诸王的尊称。如同尊称皇帝为陛下。魏晋南北朝时,也有称皇帝为殿下的。到唐朝,太子、皇后、皇太后都称殿下。《事物纪原·二·殿下》:“汉以来,皇太子、诸王称殿下,汉之前未闻。唐初百官于皇太后亦称

  • 党正旅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每党置一人,掌本党事务,非经申牒许可,不得辄离本部,正一命。

  • 平和大夫

    见“保和大夫”。

  • 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司

    地方监察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六年(1269),置司于济南路,设使、副使等官。监治河间、济南、大名、东平、益都等路,兼劝农事。隶御史台。二十八年,改为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。

  • 明兵法

    汉朝察举特科。亦称勇猛知兵法。始于成帝元延元年(前12),其后多见于哀、平及东汉后期。

  • 小掌朝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掌朝司次官,亦称掌朝上士,佐掌朝下大夫掌纠察朝仪及四方非法之事,并收藏臣民交纳的罚金及物品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掌朝下大夫”

  • 遂法上士、中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遂士中士十二人,各掌四郊其遂的民数及狱讼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,以距王城百里以外至二百里的地区为遂。置遂法上士,正三命;遂法中士,正二命。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。

  • 掖廷牛官令

    官名。见《汉书·外戚赵皇后传》,所掌不详。

  • 昭信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,拟轻车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 (529)定制后,仍拟轻车将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