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头条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内务府

内务府

官署名。清朝总管宫廷事务之专门机构,独立于政府的行政系统之外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设,十一年(1654),以十三衙门取代之,十八年复设,遂为定制。总掌上三旗包衣之政令与宫禁之治理。具体负责宫廷之仓储、财物、典礼、食用、工程、警卫、刑罚; 本府官员之任免; 太监、宫女之管理等各项事宜。设总管大臣,无定员,总领府事。下属堂郎中一人,掌府属文职铨选并督催各司处承办事务; 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二人,佐理堂郎中; 笔帖式若干人,掌理文书事务。下设广储、都虞、掌仪、庆丰、会计、营造、慎刑七司和上驷、武备、奉宸三院,分办具体事务。特设敬事房,专门管理宦官。此外,还有其他机构数十个,所办之事,除皇室事务外,亦有涉及国家庶政者。其活动范围亦不限于京师,而是遍及畿辅、直隶、奉天、吉林及口外蒙古地区。


官署名。清置,掌管宫廷内的政务;凡宫内的典礼、仓储、财务、工程、刑狱等事,皆归其管。其长官称内务府总管大臣,由满族王公大臣担任,无员限。其属有广储、会计、掌仪、都虞、慎刑、营造、庆丰七司,凡太监皆归其管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内务府》、《清朝通典·职官七》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全国经济委员会委员长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全国经济委员会长官,见“全国经济委员会”。

  • 理政听讼大臣

    官名。又作“理国政听讼大臣”。清入关前职官。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(1615),共五人,均为努尔哈赤之亲信大臣和统兵将领,又称“五大臣”。同时还设有扎木固齐十人,亦称理事十大臣,与五大臣佐理国政,厘治政刑

  • 鬯人

    官名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祭祀时供应鬯酒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鬯人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一人,徒八人”,掌共秬鬯而饰之”,“凡王之齐事,共其秬鬯。凡王吊临,共介鬯”。贾公彦疏: “饰者,设巾也。”官名。《

  • 庆丰司郎中

    清朝内务府庆丰司之主官。额设二人。掌司事。

  • 兴文署署令、署丞

    官名。元置兴文署,秩从六品,属集贤院。设署令一人,以翰林修撰兼;署丞一人,以翰林应奉兼。至治二年(公元1322年)罢,置典簿一人,从七品;典吏一人。掌提调国子学生员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。

  • 供事

    吏名。清朝京吏之一种。即在宗人府、内阁、中书科、翰林院、詹事府、文渊阁、上谕处、内廷三馆、各修书馆及各衙门则例馆办事之吏员。属宗人府、内阁、翰林院、詹事府者由民间考取;属内廷三馆及修书各馆者由内阁、翰

  • 厨监

    官名,掌监厨师厨食。《后汉书·来历传》:“太子乳母王男、厨监邴吉等以为圣舍新缮修,犯土禁,不可久御。”

  • 军机值房

    清朝军机处的办公处所。因军机处不是正式官署,故没有衙门,只有数间“值房”或称“直庐”,也叫“军机堂”。位于清宫隆宗门内。军机大臣每天在这里等候皇帝召见和商议政务。军机章京值房在它南面,满、汉章京分左右

  • 僧官

    管理佛事务官员统称。 十六国后秦以道䂮法师为僧正,是为立僧官之始。南朝宋亦置僧正,梁置大僧正。唐、宋设有僧官衙门僧录司,掌众僧事。辽朝上京、燕京设僧录。金朝路设僧录、僧正,州郡设都纲,县

  • 太子厩牧令

    官名。北齐置,太子厩牧署长官,从九品上。隋沿置,品同北齐。唐从八品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