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朝见臣子议政处外朝的法禁刑罚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朝士,中士六人,府三人,史六人,胥六人,徒六十人”,“掌建邦外朝之法。左九棘,孤卿大夫位焉,群士在其后; 右九棘
建康正、建康监、建康平的合称。南朝梁武帝初于京畿建康县置狱司比廷尉,设三官掌其事,职掌与廷尉三官略同。《隋书·百官上》: “建康旧置狱丞一人。天监元年 (502) ,诏依廷尉之官,置正、平、监,革选士
登记官吏之名策。后借指出仕做官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三年》: “策名委质”。孔颖达疏: “古之仕者,于所臣之人书己名于策,以明系属之也”。《文选·李陵答苏武书》: “勤宣令德,策名清时。”
官名。三国蜀置羽林左右部督各一人,《三国志·李恢传》有羽林右部督,可知当有左部督。其职如东汉的羽林中郎将。
仪仗名。汉朝御史、校尉、郡守、都尉、县令等官的执事手持之红色木棍,也称这些手持红色木棍的执事为木吾。长官升堂时他们站立两旁,长官外出时他们走在长官车、轿前后或两旁,其职事是备随时差遣或防卫。见晋崔豹《
官名。汉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初置,属大鸿胪,为别火令副职。官名,为别火令之副,佐令掌狱中改火事。参看“别火令”条。
官制术语。指以黄金为装饰的斧,本为帝王征伐专用。《尚书·牧誓》: “王左杖黄钺,右秉白旄以麾。”后成为皇帝出行时的仪仗。三国以后极少数重臣在出征时假授黄钺,为皇帝授予的最高恩赐。其拥有的权力大于使持节
官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时,迁都北京,于南京官置,一人,从七品,仍掌司言责,纠劾百官,稽察南京刑部之事。
官名。传说颛顼氏所置五行之官,亦即秋官。死后为神,称蓐收。详“木正”。官名,为五行官之一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:“故有五行之官,是谓五官……木正曰句芒,火正曰祝融,金正曰蓐收,水正曰玄冥,土正曰后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