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头条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兵工署

兵工署

官署名。中华民国设置,隶属军政部,掌管全国兵工及有关兵工建设等事务;设总务、设计、检验、监察四科和兵工研究委员会、兵工材料购办委员会;其长官为署长、副署长。

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军政部。依照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一月二十五日公布的《军政部兵工署条例》规定, 设署长,副署长各一人,掌管全国兵工及关于兵工之一切建设事宜。署内分设四科、二会:总务科,掌理机密文件之拟稿,典守印信及文电之收发保管,本署庶务及会计事项;设计科,掌理军用枪炮弹药之制式画一,兵器之设计及统计,筹画与兵工有关的各种建设事项,要塞备炮事项,兵器材料及火药的分配事项;检验科,掌理各局厂出品的检验,各种材料及原料的检验,与兵工有关各种建设的检验;监查科,掌理各局厂出品的交付,各局厂内部的管理行政,各局厂的原料购进,各局厂废物的变卖;兵工研究委员会,掌理兵器器材之调查研究试验选用及各种新兵器的发明,兵工材料委员会专任兵器及兵工原料的购办事宜。军政部撤销后,兵工署改属“联合勤务司令部”,参见该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陶铸

    官场用语。宋朝宰相提拔官员,称为陶铸。南宋时,避留正家讳,改称陶镕。

  • 右都督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为统兵将帅,位在大都督下,西魏亦置。元末朱元璋置,为大都督府副长官,正二品,吴元年(1367)改为大都督府长官,正一品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改五军都督府长官。位次左都督。参见“左都督

  • 出使义国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光绪七年(1881)设。驻德大臣兼。正二品。十三年,改驻英大臣兼。二十八年,始设专驻义国(意大利)大臣。辖二等参赞官一人,二等通译官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各一人。

  • 磨勘司右司副

    见“磨勘司左司副”。

  • 左执法郎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置,属大执法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署张班为左执法郎,孟卓为右执法郎,典定士族,副选举之任。”

  • 知礼仪院事

    见“礼仪院”。

  • 谷曹史

    仓曹史的别称。汉朝郡县皆置仓曹史,掌谷物。参看“仓曹史”条。

  • 都官有秩吏

    战国秦国在中央派驻地方的机构中供职的高级官吏统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金布律》: “都有官秩吏及离官啬夫,养各一人,其佐、史与共养。”

  • 判都磨勘司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充任,总领三司都磨勘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
  • 长史

    官名。战国秦置,掌顾问参谋。秦王政(秦始皇)曾拜李斯为长史。秦,汉因之。西汉丞相、太尉、御史大夫、大将军、车骑将军、前后左右将军皆置,为所在官署掾属之长,秩皆千石。丞相长史职权尤重。边郡于丞外复置长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