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府铠曹
公府诸曹之一。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置于丞相府,有掾、属各一人,掌戎杖器械,秩第七品;蜀吴无考。魏大将军府亦置铠曹掾一人,蜀吴无考。西晋安平献王孚为太宰,设铠曹属一人。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铠曹参军,南朝宋齐公府与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各置铠曹行参军,北周大丞相府则置铠曹参军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置于丞相府,有掾、属各一人,掌戎杖器械,秩第七品;蜀吴无考。魏大将军府亦置铠曹掾一人,蜀吴无考。西晋安平献王孚为太宰,设铠曹属一人。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铠曹参军,南朝宋齐公府与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各置铠曹行参军,北周大丞相府则置铠曹参军。
苑园名。见“提点在京四园苑所”。
文书名。宋朝,中书遇事奏对,以白纸撰状,宰相押字,执政列具姓名,经皇帝亲阅,于状尾加盖御宝,并批“依”字,然后降外施行,称为熟状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年(1369)置,掌广东海北食盐生产、税课、行销之政。设提举一人,从五品,同提举一人,从六品,副提举无定员,从七品,及各场盐课司、各盐仓大使、副使等职。所产盐行销广东西部及广西全境
官名。即水部员外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水部员外郎。官名。见“司水郎中”。
见“三部副使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三部副使”。
河道总督的直辖军队。掌河工调遣,督护及守汛、防险之事。因南北二河河道总督分别由漕运总督与直隶总督兼任,故南北二河的河标分别由漕运总督的漕标与直隶总督的督标兼管。东河河道总督为专任,所属河标,计有本标中
元、明两朝掌管食盐产销的机构。元朝于辽东、大都、河间、山东、两淮、两浙、福建等地分设,隶户部各设都转运使二人,正三品,同知一人,正四品,副使一人,正五品,运判一人,正六品,下辖盐场多所,各场设司令、司
官名。南宋置,为从八品武阶官,属小使臣。
官署名。秩正三品,设于元泰定帝泰定元年 (1324),掌成宗斡耳朵及行幸怯薛衣粮。置卿六员,少卿、寺丞各二员。官署名。元泰定元年(公元1324年)置,秩正三品。掌成宗斡耳朵及常岁管办禾失房子、行幸怯薛
1、国都。《管子·八观》:“入国邑,视宫、观车马衣服,而侈俭之国可知也。”2、泛指诸侯王及公主的封国。诸侯王的封地称国,公主的封地称邑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县》:“凡县,主蛮夷曰道,公主所食汤沐曰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