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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经界局
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 (公元1915年)一月设置,掌办全国土地的调查、测丈、登记。设督办一人,为特任官,直属大总统。局内分置总务处与清丈处,共分六科办事。设处长二人,科长六人,科员十二至十六人,技正二人,技士四至八人。次年七月裁撤。民国八年 (公元1919年)复设全国经界局,改隶内务和财政两部,设总办、会办各一人。局内置总务、测丈、调查三处,各设处长一人,处员十人;另设文牍委员二人。次年八月,全国经界局复行裁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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