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国史日历所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三年(1133)置,掌修国史、日历。以宰臣提举,选侍从官为修撰。四年,改称史馆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三年(1133)置,掌修国史、日历。以宰臣提举,选侍从官为修撰。四年,改称史馆。
隋郡主簿名目之一。见“郡迎新主簿”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理馆舍,接待宾客。《仪礼·聘礼》: “管人为客三日具沐,五日具浴。”又:“管人布幕于寝门外。”郑玄注: “管犹馆也。馆人谓掌次、舍、帷幕者也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北齐沿置为门下省尚药局长官,置二员,五品,总知御药事,以精通医术之人充任。隋朝沿置,二员,正五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名尚药奉御,隶殿内省。北宋徽宗崇宁二年(1104)殿中省置二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、民政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初隶巡警部。掌全国警察行政、警务人员考绩、经费预决算、户口等事。辖行政、考绩、统计、户籍四科。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,每科设员外郎一人。三十
清朝捐纳事例之一,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咸丰九年(1859)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。同治中又添设新班遇缺先一班,皆因成交纳实银而称为银捐。其选用之优异仅次于新班遇缺先,以至有“序补过速,见缺指捐”之指斥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六品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,隶宣徽院,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、乡贡麴药,以供宫廷及岁赐酿酒所用。置提举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另设安丰怀远等处稻田提领所,秩从九品,掌种收稻
爵名。战国秦置,为二十等爵第六级。秦汉沿置。西汉初年,官大夫以下得免全家徭役。文帝后,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得免除一人徭役。爵位名。为二十级爵的第六级。秦制二十级爵号以赏功劳,汉因之。参看“二十等爵”和《
官署名合称。即唐、宋时期集贤院、史馆、弘(昭)文馆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设置,为辅佐太史之官,相当于《周礼·春官》之属的小史之职,以其居在南,故谓之南史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记太史书写崔杼弑其君,崔子杀之,“南史氏闻太史尽死,执简以往。”此指南史氏仍书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