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末、东魏、北齐置。统领京畿军士,为京都最高军事长官。东魏迁都邺城后,权势尤甚,孝静帝时,罢六州大都督,其事务由京畿府管辖。北齐时多任用宗室诸王。在宫廷政变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。高演、高湛杀废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历代多有此制,如《明史记事本末》卷二八记明宣德八年(公元1433年)“赐宴温州何渊于廷,以招隐诗赐之。”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移太子内坊隶内侍省,称局,改长官典内为令,掌东宫阁内及宫人粮廪之事。设丞,又有典直四员,主仪式导引、通传劳问、纠察非违、察出纳; 另有坊事、导客舍人、阁帅、内阍人、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监用本部印信;收受在京各衙门文书,交司务厅送堂官画阅后分司办理;发送本部题本给内阁。设满汉司员各一人,由四司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、七品小京官轮值。
官制用语,即罢免官员职务。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遂免丞相勃,遣就国。”北魏免官者三年后降一阶叙用; 才优擢受者,不拘此限。后世沿用,制度或有不同。免去官职。(1)任满免职。官员任满,免去原职,另任他职,
官名。汉武帝改左弋为佽飞,详见“左弋令丞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二十七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一人。掌审查决算事项。
官名。即司市钱府丞,掌钱府事,新莽始建国二年 (后10) 置。长安、及洛阳、邯郸、临甾、宛、成都五均司市师均设,员一人。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钱府事。参看“钱府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朝直隶之铸钱局。乾隆九年(1744)置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保定府同知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官署名,清朝河北省的铸钱机关,掌铸铜钱。见《清会典事例·户部·钱法》。
武官名。金置,见“拱卫直使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