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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同四译馆稽查大臣

官名。清朝会同四译馆之最高长官。乾隆 (1736—1795) 时设,满洲大臣二人,於六部及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等部衙衙门内奏请钦派。统摄馆事。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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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明朝设此官,负责漕粮监押运输等。详见“漕台”条。

  • 食职

    春秋时期卑职官吏依靠职事获取俸禄。国语 ·晋语四》: “皂隶食职。”韦昭注: “食职,各以其职大小食禄。”

  • 巡覆官

    官名。唐朝诸道盐铁转运等使属官,文宗(827—840)时刘茂贞曾任此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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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掌鼓。《世说新语·言语》:“祢衡被魏武谪为鼓吏,正月半试鼓,衡扬枹为渔阳掺挝,渊渊有金石声。”

  • 刑部清档房

   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保管档案,缮写满、汉文奏折及本部主动题报事件;并掌本部旗员保举升补之事。设堂主事满二人,缮本笔帖式满十二人,经承八人。

  • 检察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末设检察厅,与各级审判厅对峙,负责检察纠正审判中的问题。民国初沿其制,后于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,其余各级法院配置检察处,不另设独立的检察机关。参看“检察厅”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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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诸指挥使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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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将作

    官名。也是官署名,秦有将作少府,汉景帝时改称将作大匠。掌修作宗庙、路寝、宫室、陵园土木工程。此后,历代多设此官。梁叫大匠卿,北齐有将作寺,隋初称将作寺,后改称将作监;唐宋沿其制。辽设将作监;金称少府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