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头条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任期

任期

任官的期限。汉制,官员始任称为“”,满一年为“”。即真以后,其任期并无规定。两汉时因久任而取得政绩者,颇有其人。三国时战乱濒仍,任用方面无规律可循。至晋者莅人之官在法令上限制为六年,但实际上亦迁转不定。宋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,郡县六年而代,刺史或至十余年。孝建中,改以三年为满任。齐梁陈承宋制,以三年为小满,至期或升迁或解任。北魏至孝文帝太和中, 定太守、内史、相、县令任期均为六年,任满则迁转更代,间亦有因政和民悦而增秩延限者。隋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定刺史、县令三年一任,佐官四年一任。至开皇十四年(公元594年)十一月改州县佐吏为三年一代,不得重任。次年又改为文武官四年为期。唐开元二十五年(公元737年)规定自六品以下四年一代, 若无代者则五年而罢。广德以后又改为三年一任,无代者则四年而罢。五代后唐天成三年(公元928年)规定州县官以三十个月为考限, 刺史以二十五月为限,以到任日为始。后周显德五年(公元958年)规定诸道幕职州县官均以三周年为考限,闰月不在其内。宋于仁宗时规定文官三年一迁,武官五年一迁。元于至元二十八年(公元1291年)定随朝官以三十月为任满,外官以三周年为任满,钱谷官以得代为任满,吏员以九十个月出职。明清时州县官任期均为三年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三司

    ①官名合称。东汉、唐朝、辽朝等以称太尉、司空、司徒三公,唐朝又为太子内官司闺、司则、司馔合称。②官署名合称。唐朝为御史台、中书省、门下省合称,侍御史、中书舍人、给事中更直朝堂谓三司理事; 又为刑部、御

  • 军乘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原兵部车驾司设。掌军台、驿站牌票、贡马各项事宜。辖驿传、销算、配戍三科及捷报处、马馆。置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承发官一人,科长三人,科员十八人,录

  • 嫱媛

    侍妾的通称。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序》:“府署第馆,棋列于都鄙……嫱媛、侍儿,歌童、舞女之玩,充备绮室。”

  • 微员

    地位卑微之官员。特用于官员谦称。

  • 霸朝

    指魏晋南北朝时期控制朝政、作称帝准备的权臣的官府。《北齐书·魏收传》: “(魏)季景、(魏)收初赴并,顿丘李庶者,故大司农谐之子也,以华辩见称,曾谓收日: ‘霜朝便有二魏。’”即指魏收等进入当时在晋阳

  • 郡公

    爵名。魏晋始置,初定为“公”的一个等级,高于县公。其后各朝多置。晋武帝咸宁三年(277)定大、次、小王国制,规定郡公制如小国王。北魏道武帝天赐元年(404)赐郡公国臣吏,自五十人至百人不等,北周时定食

  • 次特勤

    官名。突厥有此官,为高级官员。见《北史·突厥传》,参看“次设”条。

  • 中都都商税务司使

    官名,金朝置。正八品,掌从实办课以佐国用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都监一员,从九品,掌签署文簿、巡察匿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
  • 租曹掾

    官名。北齐诸州、郡、县置,租曹长官。

  • 军医局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设军医司,南京临时政府于陆军部设军医局,以局长为主官,下设庶务、卫生两科。北洋政府时期复称“军医司”,参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