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鸾局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宣徽院。掌殿庭铺设、帐幕、香烛等事。设提点、使、副使、直长、收支都监、同监诸职,并设司吏二员。提点正五品,使从五品,副使从六品,各一员。直长四员,正八品。收支都监正九品,设于世宗大定七年(1167),章宗明昌二年(1191)增设一员,一员掌受铺陈诸物,一员掌万宁宫收支库。元朝于世祖至元十一年(1274)亦设,隶大都留守司,秩正五品。置轮直怯薛大使四员,副使二员。辖烛刺赤、水手、针工、蜡烛四提领所。
官署名,金朝置,掌殿庭铺设、帐幕、香烛等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宣徽院。掌殿庭铺设、帐幕、香烛等事。设提点、使、副使、直长、收支都监、同监诸职,并设司吏二员。提点正五品,使从五品,副使从六品,各一员。直长四员,正八品。收支都监正九品,设于世宗大定七年(1167),章宗明昌二年(1191)增设一员,一员掌受铺陈诸物,一员掌万宁宫收支库。元朝于世祖至元十一年(1274)亦设,隶大都留守司,秩正五品。置轮直怯薛大使四员,副使二员。辖烛刺赤、水手、针工、蜡烛四提领所。
官署名,金朝置,掌殿庭铺设、帐幕、香烛等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清末商部长官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掌理本部事务,监督所属各官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省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商部的长官。见“商部”。
谋求禄位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: “孟子去齐,尹士语人曰: ‘不识王之不可以为汤武,则是不明也;识其不可,然且至,则是干泽也。’”
官署名。明初工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 ) 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四人,掌屯田、抽分、薪炭、夫役及坟茔营造制式等。十三年,改屯部。二十九年,再改屯田清吏司,遂为定制。
官名。① 掌宗庙祭祀祷告之赞词。殷朝始置。《殷虚文字甲编》第三九一六片: “贞祖丁祝用,王受年。 丁丑卜, 贞其求年于河, 祖丁祝用。 贞
官名。又名管理京师大学堂事务大臣。清光绪二十四年(1898)设。职掌为管理新成立的京师大学堂,并节制各省所设之学堂。二十九年,改称学务大臣。别置京师大学堂总监督,管理京师大学堂事。
官名。隋、唐内侍省内府局次官,皆置二员,正九品下。
官名。即“太子右卫率”。
见“议政王大臣会议”。
官名。南宋编修敕令所置,于职事官内差除,掌删削敕令中轻重不伦、前后抵牾者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,掌田里之政令,主持均田制的执行。下设司均中士以佐其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