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任职名。唐于少府监置八十三人,为内作使属下的织绫匠。
官署名。隋朝陇右牧之盐州牧置,尉二员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后,置左、右牧监各一员,主其事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中书省属吏,掌宣诏。见《宋书·何偃传》。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九提刑司之一。掌纠察黜陟、劝农采访、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。世宗大定二十九年(1189)六月,置于河北河间府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三品、正四品。下设判官、知事等官。
官员改入他省、县籍,称为入籍。清制,凡入籍者,需其祖父在寄居地方置有产业,居住二十年以上,方准入籍。由寄籍所在地方官察核,报吏部定议。
妃嫔号。北齐置。《北齐·后主记》:“(武平) 五年 (574) 春正月乙丑,置左、右娥英各一人。”比左、右丞相,位在左、右昭仪之上。
不服君命的流亡散乱之臣。《尚书·大诰》:“予得吉卜,予惟以尔庶邦,于伐殷逋播臣。”疏:“《正义》曰:逋,逃也,播谓播荡,逃亡之意。”《汉书·翟义传》言翟义、刘宇、刘信、刘璜起兵反王莽,王莽仿《尚书·周
官名。清朝盛京兵部长官。额设一人,满缺,秩正二品。总掌部务。
清朝总督尊称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执行平政院的审理权,员额十五人,分在三庭办事。参见“平政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