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四司
①官署名合称。即尚书省六部所统二十四个部门: 吏部所领吏部、司封、司勋、考功,户部所领户部、度支、金部、仓部、礼部所领礼部、祠部、膳部、主客,兵部所领兵部、职方、驾部、库部,刑部所领刑部、都官、比部、司门,工部所领工部、屯田、虞部、水部。隋朝始置,唐朝完善。宋朝承袭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六部头司之长官郎中、员外郎参领本部尚书、侍郎所掌之事,哲宗元祐(1086—1094)以后每部四司相兼领时有出现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六部每部分四属部,头司皆曰总部,其后名称亦有变化; 二十九年二十四司俱称清吏司,其司名、司数皆有变化。②官名合称。隋炀帝女官六尚之属: 尚宫所管司言、司簿、司正、司闱,尚仪所管司籍、司乐、司宾、司赞,尚服所管司玺、司衣、司饰、 司仗, 尚食所管司膳、 司酝、 司药、 司饎, 尚寝所管司设、司舆、司苑、司灯,尚工所管司制、司宝、司彩、司织。唐朝无司正,置司记; 无司玺,置司宝;无司织,置司计; 改司宝为司珍(隶尚功)。金朝为尚宫所领司记、司言、司簿、司闱,尚仪所领司籍、司乐、司宾、司赞,尚服所领司宝、司衣、司饰、司仗,尚食所领司膳、司酝、司药、司饎,尚寝所领司设、司舆、司苑、司灯,尚功所领司制、司珍、司彩、司计。明朝同唐、金制,成祖永乐(1403—1424)后,职尽移宦官,所存者尚服所领司宝、司衣、司饰、司仗四司。
官名合称。隋炀帝时宫中女官有二十四司,六属六尚。属尚宫的有司言、司簿、司正、司闱;属尚仪的有司籍、司乐、司宾、司赞;属尚服的有司玺、司衣、司饰、司仗;属尚食的有司膳、司酝、司药、司饎;属尚寝的有司设、司舆、司苑、司灯;属尚工的有司制、司宝、司彩、司织。其后历代多沿置,唐、金、明之二十四司的名称有改动。
官署名的合称。即尚书省六部属下的二十四个部门。即吏部、司封、司勋、考功;户部、度支、金部、仓部;礼部、祠部、膳部、主客;兵部、职方、驾部、库部;刑部、都官、比部、司门;工部、屯田、虞部、水部。参看“六部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