久赞
官名。南诏官,与坦绰、布燮同谓清平官,决国事轻重,犹唐朝之宰相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与坦绰、布燮同谓清平官,决国事轻重,犹唐朝之宰相。
即“西北路招讨使司”。
即“四方献言详定使司”。官署名。元至正十七年(公元1357年)七月,置四方献言详定使司,秩正三品。掌考四方陈言择其善者上达于皇帝。设详定使二人,正三品;副使二人,正四品;掌书记二人,正七品。由中书官提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罪隶下士以鹾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参见“度支部左参议”。
即内制,见“内制”①。由皇帝直接发布的命令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序》:“开元二十六年,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,别置学士院,专掌内命。”
官名,为列尉大夫的简称,其职如郡太守。详“列尉大夫”条。
官名。回鹘黠戛斯官,居宰相、都督下,第三等,置十人,皆典兵。
见“议曹从事”。官名,即“议曹从事,”详此条。
官名。唐龙朔中改中允为左赞善大夫,中舍人为右赞善大夫,咸亨初复旧。仪凤四年(公元679年)复置,职比谏议大夫。与中允、中舍人同属左右春坊,掌传达太子的命令,讽谕过失,赞襄礼仪,以经书教授诸郡王。员额各
官名,即都尉,详“都尉”条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秋七月,初置太山、琅邪都尉官。”注:“《汉官仪》曰:秦,郡有尉一人,典兵禁,捕盗贼,景帝更名都尉,建武六年省,唯边郡往往置郡都尉及属国都尉。今二郡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