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书铁契
皇帝赐给功臣以享受特殊待遇的一种凭证。又名丹书铁券、金书铁券、金券、银券、世券等。省称铁券。始于汉高祖,后代沿之。原以丹书于铁板,故名。汉朝仅为颁发给臣下的一种封侯及荣誉凭证。南北朝以后,始具有免罪免死的功用。西魏还密赐与欲归附者,作为归附后享有特权的保证,并听世相传袭。唐朝在制度上作了明文规定。形制历代不一,后世基本上仿唐制。金朝铁券状如卷瓦,刻字画栏,以金填之,半予功臣,半留内府,以御宝为合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封功臣,因唐制有所损益,形亦如瓦,分七等。公二等,一高尺,广一尺六寸五分; 一高九寸五分,广一尺六寸。侯三等,一高九寸,广一尺五寸五分; 一高八寸五分,广一尺五寸; 一高八寸,广一尺四寸五分。伯二等,一高七寸五分,广一尺三寸五分; 一高六寸五分,广一尺二寸五分。外刻所赐功臣履历、恩数,中镌免罪、减禄之数。封号分四等,佐太祖定天下者,曰开国辅运推诚; 从成祖起兵,曰奉天靖难推诚; 余则为奉天翊运推诚和奉天翊卫推诚。武臣曰宣力武臣,文臣曰守正文臣。字嵌以金。凡九十七副、各分左右,左颁功臣,右藏内府,有事则合之,以取信。洪武三年,赐铁券者公六人,侯二十八人; 二十五年改制铁券,又赐公及故公共八家。永乐初,靖难功臣亦有赐者。
帝王给予臣民特殊待遇的一种凭证,可世代相传,永享此种特权。因用丹书写在铁券上,故称丹书铁契,也称丹书铁券。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:“又与功臣剖符作誓,丹书铁契,金匮石室,藏之宗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