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舍人
官名。东宫属官,即“太子中舍人”。西晋武帝咸宁四年 (278) 置,以舍人中才学美者为之,与中庶子共掌东宫文翰,位在中庶子下、洗马上。《晋书·荀邃传》: “成都王为皇太弟,精选僚属,以邃为中舍人。”南朝宋置四员; 南齐沿置; 梁四员,八班,功高者一人,与中庶子祭酒共掌其坊之禁令,又有通事守舍人、典事守舍人、典法守舍人等员; 陈五品、六百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四品中,二十三年改从四品上; 北齐隶门下坊,置四员,五品。隋朝改名内舍人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减为二员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复名中舍人,隶右春坊,置二员,正五品下,为右庶子副贰; 高宗永徽元年(650)、龙朔二年 (662) 改名内舍人、右赞善大夫,咸亨元年 (670) 复置中舍人而右赞善大夫不废。北宋太宗至道 (995—997)、真宗天禧 (1017—1021)各置一员;神宗、钦宗为太子时亦置;南宋宁宗庆元(1195—1200) 令其位在舍人上,嘉定 (1208—1224) 初置二员。辽朝右春坊亦置。
官名。晋武帝咸宁四年置,以舍人才学美者担任,与中庶子共掌文翰,位在中庶子下,洗马上,职如黄门侍郎,为太子属官,又称太子中舍人。其后历代多沿置。唐代中舍人与右庶子共掌侍从、献纳、启奏。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、《宋书·百官下》、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中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》、《宋史·职官二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