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政治委员会副主席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设置,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设置,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
“长流贼曹参军”与“长流贼曹参军事”省称。官名。晋朝始设此官,为军府及三公的属官,掌管刑狱捕贼等事。南北朝也多设此官。《通典职官二总叙三师三公以下属官》:“(南齐)凡公督府置佐长史司马各一人……长流、
官名。清末各省咨议局议员之一种。宣统元年(1909)置。由本局议员按十分之二比例互选,任期一年。除行使一般议员权力外,得常川到局办事,协助议长、副议长处理会期外有关咨询、人民陈述等事宜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燕置为京都中山的行政长官。职掌略同“河南尹”。
即“南北选”。
考试机关名。即“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守门小吏。《谷梁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“吴子谒伐楚,至巢,入其门,门人射吴子,有矢创,反舍而卒。”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工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见“纸官令”。
①官员用具,即“笏”。上朝时执,有事书其上,晋朝以后始称为手板,亦称手版。但尚书省长官所持仍称笏。②明、清时属官谒见长官时专用的一种名帖,亦称手版或手本。有红禀、白禀之分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,在都承旨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