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准使
官名,东汉灵帝改平准为中准,以宦官任中准使,掌平物价,贱时买进,贵时卖出。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·平准署》。
官名,东汉灵帝改平准为中准,以宦官任中准使,掌平物价,贱时买进,贵时卖出。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·平准署》。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智部长官,置一人,居司政下。
清代内阁所属特开的修书馆。见“内阁修书各馆”。
宋朝贡举名目之一。又称“恩科”。即举人年高而屡经省试或殿试落第者,许由礼部贡院另立名册奏上,参加附试。礼部贡院合格奏名举人,则称正奏名。太祖开宝三年 (970) ,命应试十五次以上终场举人,具名奏闻,
官名。清末沪宁、京汉、汴洛、正太、道清五铁路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办理沪宁铁路大臣,嗣后复设办理京汉铁路大臣等职。一人,正二品。掌接办、清理原督办铁路大臣所掌事宜。三十三年裁,所辖事务由邮传
见“备身五职”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五年(1407)始置,初属北京苑马寺,十八年随该寺并入太仆寺。掌蕃养马匹、以备军需。设监正一人,正九品,监副一人,从九品,录事一人。下辖河阳、崇义、兴宁、永成四苑,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
官员或使臣外出时持有皇帝授与的节杖,以示其威权。魏晋以后,军事长官出征或出镇时,加持节即可杀无官位之人,在军事行动中享有诛杀二千石以下官员的权力。大臣出使出巡或代表皇帝参加祭吊时,亦持节,以示权位与尊
官名。同“虞师”。西周置。详“虞师”。
宋朝正任刺史简称。
外交官员。由一国派驻在有外交关系的另一国的次于大使的外交代表,其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,负责国际事务的交涉。民国政府外交部《驻外使领馆组织条例》规定,民国外交官分全权大使、全权公使、代办使事三级。外交官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