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京咸平路提刑司
官署名。金朝之地方机构,为九路提刑司之一。掌纠察黜陟、劝农采访、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。世宗大定二十九年 (1189) 六月,置于东京咸平路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三品、正四品。下设判官、知事等官。章宗承安三年 (1198) 与上京等路提刑司并为一提刑使。
官署名。金朝之地方机构,为九路提刑司之一。掌纠察黜陟、劝农采访、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。世宗大定二十九年 (1189) 六月,置于东京咸平路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三品、正四品。下设判官、知事等官。章宗承安三年 (1198) 与上京等路提刑司并为一提刑使。
官名,渤海国右六司智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曹操置,领兵,随从出征。《三国志·于禁传》: “拜(禁)陷阵都尉,从讨吕布于濮阳。”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:“段氏为镈器。”郑玄注:“镈器,用器钱镈之属。”北周仿此职置锻工上士,正三命;锻工中士,正二命;锻工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金中大夫。
周朝诸侯之长。《尚书·周书酒诰》:“越在外服、侯、甸、男、卫邦伯。”《召诰》:“周公乃朝用书命庶殷,侯、甸、男邦伯。”指州牧、州刺史。《书·召诰》:“命蔗殷,侯甸男邦伯。”注:“邦伯,方伯,即州牧也。
即“督捕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北周初置御伯中大夫二人,武帝保定四年(公元564年)改称纳言中大夫。掌皇帝出入侍从,即侍中之任。北周任纳言中大夫者,见《北史·唐永传》:子瑾,“入为吏部中大夫,历御正、纳言、内史中大夫,曾未十旬
见“左右使人”。
参见“通政使司左参议”。
宋朝宝文阁省称。
清朝地方士绅对州县官之尊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