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胄案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修护河渠、给造军器的名物,及军器作坊、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修护河渠、给造军器的名物,及军器作坊、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。
官名。① 明朝掌教翰林院庶吉士的官员。初无定制,宣德五年(1430)始以翰林学士充任。正统十三年(1448)定由内阁于翰林院学士及詹事府坊局官中择资望高深者一二人,请旨充任。万历(1573—1620)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议论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高堂隆传》:“建安十八年,太祖召为丞相军议掾。”
武官名。北周置,正职为上士,副职为倅长中士。参见“六率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掌冶铸。隶太府寺诸冶东道署。
宋朝诸寺监少卿、少监合称。
州郡、军府高级佐官通称。《晋书·王舒传》:“明帝之为东中郎将,妙选上佐,以舒为司马。”《宋书·刘延孙传》: “世祖伐逆,府缺上佐,转补长史、寻阳太守,行留府事。”迄唐,凡别驾、长史、司马、治中,通谓上
官名。即珍羞丞。
官名。元置,为太史院的佐官,秩从三品,员额二人。
官名。宋朝提刑司属官,掌检详法律。参见“提刑司”。官名。宋神宗熙宁六年置诸路提刑司检法官,掌检察刑狱之事等。见《宋史·官官七·提点刑狱公事》。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三年 (725) 置集贤殿侍读学士,五品以上官充任。日一人侍读,以质史籍疑义。宋咸平二年(999)沿置,其后,或不带学士,或仅为侍读。元丰改制后以侍读、侍讲为侍从以上兼职,正七品。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