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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公

周朝为最高辅政大臣的合称。一说指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《尚书·周官》: “立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兹惟三公,论道经邦,燮理阴阳,官不必备,惟其人。”一说指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。《尚书大传》: “天子三公,一曰司徒公,二曰司马公,三曰司空公,各兼二卿。”战国至秦习惯上作为对辅佐君主执掌军政的最高官员的泛称。《公羊传·隐公五年》:“天子三公者何?天子之相也。天子之相,则何以三? 自陕而东者,周公主之; 自陕而西者,召公主之; 一相处乎内。”当时常以丞相、相国等官当之。《战国纵横家书 ·苏秦谓齐王章(四)》: “王举霸王之业而以臣为三公,臣有以矜于世矣。”西汉初因袭旧习,以称丞相、御史大夫等最高官员。成帝绥和元年(前8)以后,罢丞相制,建立三公同为宰相、共同执政的制度,以丞相(大司徒)、大司马、御史大夫(大司空)为三公,秩禄同丞相,各自立府,辟僚属,三分相权。东汉改名太尉、司徒、司空,同为中央最高行政长官,亦称“三司”。爵高禄厚,参议朝政,监察百官,其实际权力因人因时而异。名义上分部九卿,实际上仅行文上下,受成而已,国家机要政务,悉由尚书台处理,三公府成为处理庶政的事务机构。太尉如加“录尚书事”衔,始得实际主管尚书台政务。外戚、宦官干政,则秉其旨意行事。每遇灾变,常遭谴策免。位望虽尊,职任甚轻,责罚颇重。东汉末一度罢。三国、两晋、南朝、北魏、北齐皆置,已非行政首脑,而为名誉宰相,很少参与朝政,无具体职掌,多作为大臣的加官、赠官,有时亦备皇帝顾问,参理庶务。仍开府置僚属。全国军政要务实由尚书、中书、门下等省分掌。地位常低于太师(太宰)、太傅、太保、大司马、大将军诸公。北齐后主时为激赏人心,常增员而授,或三或四,不可胜数。北周罢太尉、司徒、司空,改以太师、太傅、太保号三公,为论道顾问之官,不置府僚。隋朝复置太尉、司徒、司空为三公,初犹置府僚,名义上参议大政,其位多旷,祭祀时常以他官代摄。寻省府署及僚佐,如置公则坐于尚书都省。唐朝用作亲王、大臣的加官、荣衔,无职掌,位次三师。晚唐、五代以加藩镇,遂至冗滥。五代或有单授者。北宋初用作宰相、亲王、使相加官,其特拜者亦不预政事,除授颇严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,罢太尉、司徒、司空,以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为三公,为真宰相之任,执掌朝政。后亦用作勋臣加官。南宋因之。辽、金复置太尉、司徒、司空为三公,位次三师,仍用为加官、赠官。元朝以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为三公,用作大臣的最高荣衔。别有大司徒、司徒、太尉等官,不常置。明朝亦以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为三公,地位极尊。明初与三孤(少师、少博、少保)并号公孤,同为皇帝辅弼大臣,其职至重。建文 (1399—1402) 间罢,仁宗复设。宣德三年(1428)命其各辍所领他职,专侍皇帝左右,咨访政事,几成专授。后渐成虚衔,作为勋戚大臣加官、赠官的最高荣衔,无职掌、无定员、无专授,所施甚隆,文臣罕有生加者,多以赠得之。清朝亦然。


三公是最高级的辅政官,不同朝代,不同时期三公之官名称不同,职掌也不一样。

1、指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《尚书·周官》:“立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兹惟三公,论道经帮燮理阴阳,官不必备,惟其人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太师、太傅、太保是为三公,盖参天子,坐而议政,无不总统,故不一职为官。”

2、指天子之相。《公羊传·隐公五年》:“三公者何?天子之相也。天子之相则何以三?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;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;一相处于内。”当时,周天子和诸侯国,常以丞相、相国等为三公。

3、指司马、司徒、司空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或说司马主天,司徒主人,司空主土,是为三公。”

4、指丞相、御史大夫、太尉,汉初以此为三公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

5、指大司徒、大司马、大司空。汉哀帝元寿二年改丞相为大司徒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太尉,秦官,金印紫绶,掌武事。武帝建元二年省。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。”成帝绥和元年改御史中丞为大司空。王莽时沿置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太保后承承阳侯甄邯为大司马,承新公;丕进侯王寻为大司徒,章新公;步兵将军成都侯王邑为大司空,隆新公;是为三公。”《汉官仪》曰:“王莽时,议以汉无司徒官,故定三公之号曰大司马、大司徒、大司空。”

6、指太尉、司徒、司空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太尉,公一人。本注曰:掌四方兵事功课……司徒,公一人。本注曰:掌人民事……司空,公一人。本注曰:掌水土事。”《后汉书·显宗孝明帝纪》:“赐三公帛五十匹,九卿、二千石半之。”《后汉书·肃宗孝章帝纪》:“其令太傅、三公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、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。”三国、两晋、南朝、北魏、北齐,皆置太尉、司徒、司空,但不再是行政长官,而是名誉宰相,无具体职掌,很少参与朝政;多作为加官赠官,有时也做皇帝的顾问,或参与庶务。隋设三公位,但常无其官。唐也置。北宋用作加官,辽金置,位次三师。元不仅置,而且极滥。明清以太师、太傅、太保为三公,多做为加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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