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河县
金大定八年(1168) 以耿济镇置,属济南府。治所在今山东齐河县东南城关。元属德州。明属济南府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省。1973年迁治晏城。
在山东省西北部。属德州市。面积 1345 平方千米。人口60.9万。辖9镇、5乡。县人民政府驻晏城镇。春秋称祝柯,一作祝阿。西汉为祝阿县地,属平原郡。三国魏属济南国(郡)。唐改为禹城县。金置齐河县,以城临济水(齐河)故名,属济南府。元属德州。明、清属济南府。民国初历属山东省岱北道、济南道。1928年属省。抗战期间先后属冀鲁边二专区、泺北专区、鲁西区运东专区、泰西专区、冀鲁豫区十一专区等。1950年属德州专区。1956年属聊城专区,1961年复归德州专区。1967年属德州地区。1973年移县治于今晏城镇。1994年属德州市。地处黄河下游冲积平原,地势西南高东北低。境内有赵王河、徒骇河、巴公河、温聪河等。农产以小麦、玉米、谷子、大豆、棉花为主,为全国十大产棉县之一。矿产有煤、石油、铁、石英、铜等。工业有纺织、电子、机械、化工、建材、食品等。京沪铁路、济德公路经此。名胜古迹有齐河温泉、古银杏树、龙山文化遗址、商周遗址、晏婴冢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