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县
明洪武八年 (1375) 改清州置,属河间府。治所即今河北青县。清属天津府。民国初属直隶津海道。1928年直属河北省。
在河北省东部,东北邻天津市。属沧州市。面积968平方千米。人口38.9万。辖6镇、4乡、1农场。县人民政府驻清州镇。西汉置参户侯国,属勃海郡。东汉省入浮阳县。隋为长芦、鲁城县地。唐置乾宁军。五代周显德六年(959年)于今址置永安县,属沧州。北宋太平兴国七年(982年)永安县更名乾宁县,为乾宁军治。大观二年(1108年)乾宁军升为清州,乾宁县仍为州治。金贞元元年(1153年)乾宁县更名会川县。明洪武初省会川县入清州,八年(1375年)降清州为县,不久河决,改清为青,属河间府。清雍正年间改属天津府。1913年属直隶省渤海道,次年属津海道。1928年直属河北省。1949年属沧县专区,1952年属天津专区。1958年青县并入静海县,1961年复设青县,属沧州专区(1968年改地区)。1986年划归沧州市。地处河北平原东部平原区,地势低平。南运河、黑龙港河、子牙新河、北排水河等纵横境内,有“九河下稍”之称。属南温带半湿润气候。农产小麦、玉米、高粱、豆类。产牛、羊。为省粮食、商品牛和肉羊生产基地县。有化工、电子、机械加工、服装等工业。京沪铁路、京沪高速公路、104国道、保津等公路经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