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沙县
隋开皇九年(589)改临湘县置,为潭州治。治所即今湖南长沙市。大业初为长沙郡治。唐复为潭州治。天宝初为长沙郡治,乾元初复为潭州治。元为天临路治。明为长沙府治。清为湖南省会、长沙府治。民国初为湖南省及湘江道治。1922年废湘江道,仍为湖南省会。1933年析置长沙市。长沙县驻长沙市。
在湖南省东部偏北、湘江下游东岸。属长沙市。面积 1997 平方千米。人口73.4万。辖15镇、5乡。县人民政府驻星沙镇。战国楚为长沙邑(一说名青阳)。秦置临湘县(一说秦置湘县,汉置临湘),属长沙郡,治今长沙城区。西汉属长沙国。东汉复属长沙郡。三国初,蜀、吴以湘江为界;“彝陵之战”后,江以西亦为吴有。隋开皇九年(589年)改临湘县为长沙县,属潭州。大业中仍属长沙郡。唐属潭州或长沙郡。五代楚属长沙府,并析置龙喜县。宋属潭州。乾德年间废龙喜县入长沙县,以常丰场(一作“长丰场”)置常丰县(一作“长丰县”)。开宝六年(973年)并常丰入长沙。元符元年(1098年)析置善化县。元属天临路,明、清属长沙府。自秦迄清,历为郡、州、路、府之首县。1912年并长沙、善化二县归长沙府。1913年裁府置长沙县。1914年为湘江道治。1922年裁道,县由省辖。1933年析置长沙市。1949年在县境金井易家祠堂成立县人民政府,同年8月县人民政府迁㮾梨市。1950年移驻长沙市城区潘家坪,属长沙专区。1951年析置望城县。1952年属湘潭专区。1959年析龙头铺、云田、蝶坪等三公社入株洲市,并市郊区与望城县入长沙县,属长沙市。1962年析置市郊区,1977年复析置望城县。1996年县人民政府迁驻星沙镇。地处湘中丘陵东北部。东、北、南三面偏高,中、西部略低。浏阳河、捞刀河自东而西注入湘江。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。主要农产有稻、甘薯、油菜籽。㮾梨的东山辣椒、高塘的红瓤西瓜为名产。盛产茶叶,“湘波绿”、“高桥银峰”为名茶。并产柑橘、黄花菜、蘑菇等。副业生产多猪、羊、鸡、兔、蜜蜂。谷塘鲤鱼、回龙红鳃白鲢是驰名水产。矿产多矽砂、长石、石灰石、云母、石英、花岗石。工业主要有汽车、机械、电子、化工、建材、建筑、皮革、湘绣、食品、饮料等。沙坪湘绣、捞刀河刀剪和㮾梨镇蘑菇、竹笋罐头较有名。京广铁路经此,有暮云市站。107、319国道和京珠高速公路、长平等公路干线纵横于县境,公路总长870千米,密度居全省之首。浏阳河常年通航,捞刀河洪水季节可航机船。境内黄花国际机场是湖南省最大民用机场。纪念地有黄兴故居、杨开慧故居和陵园、徐特立故居。名胜古迹有影珠山、天华山、陶真人庙、左宗棠墓、明吉藩墓和月亮山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