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塘县
南朝时改钱唐县置,治所即今浙江杭州市。隋开皇十年 (590) 为杭州治,大业初为余杭郡治,唐初复为杭州治。五代吴越时与钱江县同为杭州治。北宋与仁和县同为杭州治。南宋为临安府治。元为杭州路治。明、清为杭州府治。1912年与仁和县合并为杭县。
古旧县名。唐由钱唐县改名,治今浙江杭州市。唐为余杭郡治;五代吴越时,与钱江县同为杭州治所;宋与仁和县同为两浙路及临安府治所;元、明、清时与仁和县同为浙江省会和杭州路、杭州府治所。1912年与仁和县合并为杭县。
南朝时改钱唐县置,治所即今浙江杭州市。隋开皇十年 (590) 为杭州治,大业初为余杭郡治,唐初复为杭州治。五代吴越时与钱江县同为杭州治。北宋与仁和县同为杭州治。南宋为临安府治。元为杭州路治。明、清为杭州府治。1912年与仁和县合并为杭县。
古旧县名。唐由钱唐县改名,治今浙江杭州市。唐为余杭郡治;五代吴越时,与钱江县同为杭州治所;宋与仁和县同为两浙路及临安府治所;元、明、清时与仁和县同为浙江省会和杭州路、杭州府治所。1912年与仁和县合并为杭县。
1912年改甘孜委员置,属康安道。治所即今四川甘孜县。次年改为甘孜县。
唐仪凤二年 (677) 置,属陇右节度使。治所在今青海西宁市东。《资治通鉴》: 唐永隆元年 (680),“秋七月,吐蕃寇河源,左武卫将军黑齿常之击却之。擢常之为河源军经略大使。常之以河源冲要,欲加兵戍
北宋置,属沙河县。即今河北沙河市西北四十余里綦村镇。盛产铁,北宋于此置铁冶司。在河北省沙河市中北部。面积123.8平方千米。人口2.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綦村,人口2670。古为冶铁处。綦,青黑色,因名。
在今陕西渭南市东南。《寰宇记》卷29华州渭南县:“半日村,此村山高蔽亏,阳影常照其一半。”故名。唐郎士元为渭南尉,构半日村别业。钱起有《题郎士元半日吴村别业》,士元又有《酬王季友题半日村别业》诗。
即台湾。指今台湾省台南市西安平镇一带。清徐怀祖《台湾随笔》称:“明季莆田周婴著《远游编》,载《东番记》一篇,称台湾为台员,盖闽音也。”
即多罗斯河。又名曳咥河。即今新疆北部,流入哈萨克斯坦及俄罗斯境之额尔齐斯河。《旧唐书·回纥传》 作都罗斯河。
在今安徽南陵县东南二十三里界山。山与泾县分界,镇以山名。民国《南陵县志》卷3:分界山镇在“县东三十都又一图。地当徽、太往来通衢”。
唐置,属椳州羁縻州。治所在今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境。后废。
即今台湾省台北县东北汐止镇。清同治《淡水厅志》卷2:蜂仔峙“又下十里许为水返脚,谓湖涨至此也”。
即蒙古土谢图汗部左翼中左旗。旗府驻地在今蒙古国中戈壁省乌勒吉图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