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廂坪
即今湖北南漳县西南巡检镇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9南漳县 “七里滩镇” 条下: “县西南百五十里有金廂坪巡司。”
即今湖北南漳县西南巡检镇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9南漳县 “七里滩镇” 条下: “县西南百五十里有金廂坪巡司。”
即今河南鲁山县东南五十四里张官营镇。民国初设县佐驻此。
元至正初置,治所在今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西南石梁司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废。永乐五年(1407)复置,属容美宣抚司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)废。
又名西山、散原山、厌原山。在今江西新建县西。《太平御览》 卷48引 《豫章图经》: “南昌山者,吴王濞铸钱之山。时有夜光,遥望如火,以为铜之精光。” 《寰宇记》 卷106洪州南昌县: 南昌山 “在县西
元至元十四年(1277)改归州安抚司置,治所在秭归县(今湖北秭归县西北旧州河)。辖境相当今湖北秭归、 巴东、兴山等县市地。十六年(1279)降为归州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7年)升归州置,治秭归县(今属
清置,属富阳县。即今浙江富阳县西南三十一里场口镇。在浙江省富阳市中南部、富春江东南岸。面积35平方千米。人口2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场口,人口 3910。历为山货集散场所,又当壶源溪出口处,故名。民国时
清光绪十四年 (1888) 置,属新疆省。治所即今新疆精河县。1913年改为精河县。清光绪十四年(1888年)置,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河县。直属新疆省。1913年改为县。
在今湖南常德市西北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 武陵县:“西北二十七里有北塔堰,开元二十七年,刺史李琎增修,接古专陂, 由黄土堰注白马湖,分入城隍及永泰渠,溉田千余顷。”
在今广西全州县东北七十里湘江西岸柳铺。明于此置柳浦巡司。
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,属云南都司。治所即今云南建水县。清康熙七年 (1668) 废。
清雍正五年 (1727) 改南笼厅置,属贵州省。治所即今贵州安龙县。辖境相当今贵州南、北盘江之间地。嘉庆二年 (1797) 改为兴义府。清雍正五年(1727年)升南笼厅置,治今贵州省安龙县。辖境相当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