赊旗店
一名赊旗镇。即今河南社旗县治社旗镇。清属南阳县,置赊旗店巡司。光绪《南阳县志》 卷3: “夫淯水以东,唐、泌之间赊旗店,亦豫南巨镇也,在县东北九十里。或曰元分旗屯田军主氏佘而讹也。地濒赭水,北走汴、洛,南船北马总集百货,尤多秦、晋盐茶。” 民国初置县佐驻此。1965年置社旗县于此。
一名赊旗镇。即今河南社旗县治社旗镇。清属南阳县,置赊旗店巡司。光绪《南阳县志》 卷3: “夫淯水以东,唐、泌之间赊旗店,亦豫南巨镇也,在县东北九十里。或曰元分旗屯田军主氏佘而讹也。地濒赭水,北走汴、洛,南船北马总集百货,尤多秦、晋盐茶。” 民国初置县佐驻此。1965年置社旗县于此。
明永乐初置,属酉阳宣抚司。治所在今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南一百里。清雍正十二年(1734)属黔彭厅。乾隆元年(1736)废。
一名女娲墓。在今山西洪洞县北赵城镇东八里侯村。《寰宇记》 卷43赵城县: “女娲墓在县(治今赵城镇) 东南五里,高二丈。按 《城冢记》: 女娲墓有五。其一在赵简子城东五里。”
唐开元十七年(729)置羁縻州,属黎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甘洛等县境。北宋以后废。
汉置,在今陕西洋县东八十五里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王平传》: 蜀汉延熙七年 (244),曹爽侵汉中,王平议先遣军据兴势,“若贼分向黄金,平率千人下自临之”。《水经·沔水注》: “有黄金戍傍山依峭,险折七里
明置,属寻甸军民府。在今云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南易隆。后废。
明置,即今甘肃和政县治。《方舆纪要》卷60河州 “银川驿” 条下: “又和政驿,在州南六十里。” 清裁。
在今广东顺德市北陈村镇。《清一统志·广州府》: 都宁巡司 “在顺德县北四十里都占堡。明洪武三年置,初治西淋堡,后移此”。
即今广西柳江县西南三都镇。清设巡司于此。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西三都。清雍正十二年(1734年)设巡检司于此。
唐置,属演州。治所在今越南义静省北部。后废。
在今云南姚安县南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 巂州越巂郡:“(姚州)又南九十里至外沴荡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