盂县
①春秋晋置,治所在今山西阳曲县东北二十五里大盂镇。《左传》: 昭公二十八年 (前514),“魏献子为政,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,……孟丙为盂大夫。” 即此。西汉属太原郡。西晋属太原国。北魏废。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分汾阳县复置,属并州。大业初又废。
②隋大业二年 (606) 改原仇县置,属并州。治所即今山西盂县。次年改属太原郡。唐属太原府。金兴定中升为盂州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复降为盂县,属太原府。清属平定州。民国初属山西冀宁道。1930年直属山西省。
(1)古县名。春秋晋国置,治今山西省阳曲县东北大盂。《左传》昭公二十八年(前514年):魏献子为政,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,“盂丙为盂大夫”。战国、秦、两汉、三国魏属太原郡。西晋属太原国。北魏废。隋开皇十六年(596年)析汾阳县复置,属并州。大业初废入汾阳县。(2)今县名。在山西省东部、太行山西麓,东临河北省。属阳泉市。面积 2442 平方千米。人口29.1万。辖8镇、6乡。县人民政府驻秀水镇。夏、商属冀州。春秋为仇犹国,后并于晋,战国属赵。北魏为石艾县地。隋开皇十六年(596年)分置原仇县,隶辽州,县治即今县城。大业二年(606年)改名盂县。“因汉旧名”(《元和郡县志》)。属太原郡。唐初属并州,开元中属太原府。金兴定中升为盂州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复降为县,属太原府。清雍正二年(1724年)改属平定州。1914年属冀宁道,1927年直属山西省。1942年盂县分为盂平、盂阳、寿东三县。1945年恢复盂县。1948年属晋中区行政公署第一专区。1949年属太原市人民政府第一专区。1958年撤销盂县,并入阳泉市。1960年复设盂县,属晋中专区,1983年属阳泉市。地处太行山区。河流以滹沱河最大,还有温河及其支流秀水河、招山河等。属南温带半干旱气候。农产以谷子、玉米、豆类、薯类等为主。矿产有煤、铁、铜、云母、石灰石、水晶石等。工业有采矿、采煤、电力、机械、炼焦、化肥、建材等。207国道、阳盂、盂阳公路经此。名胜古迹有藏山、水神山烈女祠等。